1978年12月,北京西郊京西宾馆,邓小平面对复杂局面,反复强调:“不再纠缠于过去,要向前看。”几天后,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重大决策,把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。对当时的中国而言,这不是普通的工作调整,而是一次方向性的转折。 十年动荡刚刚结束,经济基础薄弱,思想认识混乱,干部群众既有急切改变现实的愿望,也有对政策反复的担忧。路往哪里走,不能只靠口号回答;改革能不能推进,也不能停留在相互指责上。邓小平处理问题的特点,恰恰在于先抓住根本,再处理枝节。 他很清楚,国家要发展,不能被一些抽象的争论长期困住。1978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,表面上是在讨论认识标准,深层却是在回答一个更重要的问题:判断路线和政策,究竟看本本,还是看实践。 这场讨论之所以重要,是因为它重新确立了实践检验真理的思想路线。对于经历过长期思想僵化的人来说,这一步并不轻松。邓小平没有简单否定过去,而是推动全党把注意力转到实际效果上,让“实事求是”重新成为处理国家问题的出发点。 所谓“夺旗帜”,并不是抛弃社会主义立场,而是把发展、改革、现代化这些关系国家命运的议题重新掌握在自己手里。过去,有些属于人类共同文明成果的东西,因为被贴上某种意识形态标签,便被一概拒绝。邓小平则提出,判断一种办法能不能用,关键看它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,是否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,是否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。 农村改革就是一个例子。安徽凤阳小岗村实行包产到户后,粮食产量明显增加。这个做法一度引发争议,但事实摆在眼前:农民积极性提高了,土地仍然属于集体,生产关系也没有被简单改造成私有制度。于是,实践为政策调整打开了空间。 邓小平曾用一句通俗的话说明这个道理:“不管黑猫白猫,抓住老鼠就是好猫。”它不是鼓励不讲原则,而是反对把形式当成标准。社会主义制度要显示生命力,不能只靠概念上的优越,更要靠建设成果说话。 有意思的是,邓小平的开放并非没有边界。他主张学习外国先进技术、管理经验和有益制度,同时坚持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发展方向不能改变。对能用的东西不拒绝,对不能接受的条件也不含糊,这便是“算明账”。 1981年,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,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问题作出评价。邓小平在起草和审定过程中强调,必须把毛泽东思想同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区别开来。这个处理既维护了党的指导思想,又正视了历史曲折,避免因评价一个时期而否定整个革命和建设事业。 同样的分寸感,也体现在国家统一问题上。20世纪80年代初,邓小平提出“一国两制”构想,最初主要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的。它承认不同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实行不同制度,但前提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得到维护。 这一构想后来用于解决香港、澳门问题。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,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。事实说明,国家统一并不必然要求各地在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上整齐划一,关键在于共同的国家主权和清晰的政治底线。 邓小平还有一个常被提及的判断,就是“不争论”。这句话不能理解成什么都不谈,更不是回避原则。它针对的是那种在尚无实践检验时,反复争执、迟迟不动的做法。 改革开放初期,许多事情没有现成答案。农村承包责任制怎么完善,经济特区能不能办,计划与市场如何结合,都需要边走边看。邓小平认为,只要方向正确,就应允许试验;试验出现偏差,可以及时纠正,不能因为担心犯错,便把一切探索都关在门外。 1980年,深圳、珠海、汕头、厦门被设立为经济特区。面对质疑,有人担心特区会不会改变社会主义性质。邓小平没有陷入无休止的理论辩驳,而是要求用发展结果来回答。几年之后,特区的变化成为观察改革成效的重要窗口。 “我们不争论,是为了争取时间干。”这类话之所以有力量,是因为背后有明确前提: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社会主义方向,同时允许具体政策在实践中调整。没有原则的沉默会造成混乱,没有实践的争论则容易变成空转。 夺回解释发展的主动权,算清国家利益和政治底线,不把宝贵时间耗在无效争执上,这三点彼此相连。它们既服务于思想解放,也服务于经济建设,更服务于国家统一。邓小平的处理方式并不花哨,常常是把复杂问题拆开,把能做的事情先做起来,再让事实检验判断。直到1992年南方谈话,他仍在反复说明,计划和市场都只是经济手段,不能据此判断姓“社”还是姓“资”。这句话,把改革道路上的许多疑虑又往前推了一步。 特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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